使用條款
請仔細閱讀下述契約。聯想僅於您同意各契約之條款後始受理您的訂購。若您同意遵守該(等)契約之條款,請勾選「訂購」鍵上方的方框,以表示您的同意。其後,您即可點選「訂購」,完成您的訂購程序。
銷售契約
感謝您關注荷蘭商聯想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聯想」)之產品及/或服務(請參下述「定義」乙節之定義)。請注意,線上展示之產品或服務,僅構成您訂購要約之引誘,且聯想保留拒絕您的訂單之權利及決定權。聯想將僅於下列情況(但無義務)接受您的訂單:(1)您同意本聯想銷售契約(「本契約」)之條款;(2)您依聯想要求,提供本交易所需之有效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您於台灣之「收件」地址;(3)該產品及/或服務有庫存或可取得;及(4)其他由聯想所決定之條件。
所有依本契約進行之買賣,將以台灣法律為專屬準據法,且受本契約條款之規範。因本契約所生之爭議,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您將被視為已依本契約之條款提出訂單並且同意遵守本契約之規定:
- 當您於線上訂購產品時,點選接受本契約規定之相關按鍵,並且完成交易;
- 當您以其他方式訂購時,開啟含有產品之包裝;或
- 當您訂購本契約規範之服務時,於訂購服務時依適用之服務附件接受本契約之條款。
當聯想經由下述任一種方式受理您的訂單時,該產品或服務即受本契約之規範:(1)運送硬體產品或提供軟體產品予您;(2)提供服務;或(3)發出聯想已受理訂單之通知。聯想已收到您訂單之確認函,並不構成聯想已受理您的訂單。
一旦聯想已接受您的訂單,本契約(包括相關保故聲明、授權契約及適用附件)就您購買產品及服務,將構成您與聯想間完整之合約且取代任何您與聯想間任何先前之口頭或書面溝通。任何訂單中之額外或不同之書面條款或您提出之書面溝通均屬無效。
若雙方受聯想客戶契約或具相同效力契約之拘束,則本交易應以該契約為準,而非本契約。
若您係透過聯想之經銷商取得聯想產品或服務,則不適用本契約之規定。
1.定義
透過聯想網站您可能進入任何其他網站,此時聯想公司並不代表這些公司。當您進入非聯想網站,即使上面內容可能有聯想的企業商標,敬請了解它與聯想公司無關,而且本公司不具有控制此類網頁內容的權利。另外,連結非聯想公司網站並不意謂本公司為這些網站之內容或使用,承擔背書或接受任何責任。您必須自行注意,以確保您所選擇使用的資料免於病毒、BUG、木馬程式、或其他破壞性入侵。
聯想公司對於下列事項絕不負責:即使本公司已經明白被告知可能造成損失,任何團體或個人因使用本網站或任何超連結網站而造成任何直接、間接、特別、或其他重大損失時,本公司決不承擔任何責任。損失定義包括任何利益損失、業務中斷、計畫損失、或貴用戶資料處理系統有關資料損失。
聯想公司提供的全部資訊僅在於”陳述事實”,本公司並不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保證,網站內容並不間接表示保證產品有任何特定用途、商業價值性、與非侵權行為之表示。
2.訂單、價格與付款
除非聯想另行明示同意信用分期條款,否則於實際運送產品或提供服務前,應一次付清產品或服務之款項。您同意依聯想之規定,支付包括任何適用之商品及服務稅銷售稅、使用稅及類似之稅賦、費用或規費(除非您提供豁免文件)、任何遲延付款費用、及運費。於您全數付清任何到期應付之金額前,聯想有權決定拒絕運送產品及/或提供服務。聯想保留要求立即支付任何已出貨之產品及/或服務款項之權利。自聯想寄送各產品或提供服務予您之日起,任何適用之稅款均由您負責。除另有明示規定者外,本交易不適用其他折扣、數量優惠或促銷。
若產品因誤植或定價資訊有誤而造成價格標示錯誤,聯想保留拒絕或取消任何以該錯誤價格訂購之產品訂單之權利,即使聯想已確認收到您的訂單且已向您的信用卡請款。若聯想已向您的信用卡帳戶請款,但於嗣後取消您的訂單,聯想將立即退回已收取之款項至您的信用卡帳戶。視信用卡發卡行而定,對您的信用卡申請授權刷退可能須花費30日至90日。關於刷退授權之特定時程,請聯絡您的金融機構。
請注意:
- 聯想不運送至郵政信箱。
- 聯想僅接受有效期限至少三個月之信用卡。
- 若您對您的訂單有任何問題或申訴,請發送電郵至twcs@lenovo.com聯絡我們。 以取得協助。
- 請注意,不同產品之前置時間均不同。因此,您可能會收到數次之配送,這並不會對您產生額外運費。
- 為免疑義,預計之運送日期僅供參考,而非承諾日期。實際運送日期可能因產品或服務之供貨狀況而有所改變。
- 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行使相關權利;唯經發現若消費者不當使用本網站,或以任何不正當方法目的或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有違反之虞之行為或方式,造成本網站作業上之困擾,或致使本公司受有任何之損害;或消費者於本網站完成商品之訂購後,包括但不限於不合理退換貨或取消訂單等,本公司可視情況且無需事先通知,即採取拒絕交易或拒絕您使用本網站服務,或暫停或永久終止您之帳號使用。
3.退/換貨政策
客製化規格(「CTO」)或固定規格:自您收到您的品項起七(7)個日曆日內,您可藉由退回您所訂購之產品及/或服務、或發送電郵至twcs@lenovo.com與我們的客服團隊聯絡 )之方式,終止本契約。聯想將於收到退貨後十五(15)日內退還您所支付之產品及/或服務款項,或進行信用卡刷退。視信用卡發卡行而定,對您的信用卡申請授權刷退可能須花費30日至90日。 於法律允許之情況下,退還之產品需[未經使用且包裝必須完整,否則聯想有權拒絕您得退貨,或收取一定之手續費]
辦理換貨,請發送電郵至twcs@lenovo.com聯絡我們。 聯繫聯想客戶服務代表。
瑕疵品或貨到即損:有關品質之換貨(其定義為貨到即損、漏件、錯件、損壞或外觀(「MWDC」))問題及七個以上壞點之情形),客戶可更換其所購買之品項。
軟體及周邊:併入於成套產品(亦即,聯想個人電腦及/或平板產品)(「成套產品」)而一併購買之軟體及周邊商品,僅可於換貨之情形下與整套產品一同退回,並須附上相關發票。針對併入於成套產品而一併購買之個別品項,聯想將不允許進行更換或退費。
非併入於成套產品而一併購買之軟體及/或周邊產品(「個別產品」),若證實有瑕疵之情形,僅可更換相同規格之產品。聯想不對任何證實有瑕疵之個別產品提供退費或折讓,於此情形下,聯想將瑕疵個別產品提供一對一更換。若無法針對任何個別產品或成套產品之一部份進行一對一更換,聯想保留以類似或相同價值之產品取代該瑕疵產品之權利。
4.聯想保固
聯想硬體產品均受到各聯想硬體產品隨附之特定保固所含括(「聯想有限保固」)。
除非另有同意者外,所有軟體、服務及支援於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均以「依現況」方式提供,而不適用任何形式之保固或條件。聯想有限保固或任何其他聯想提供之保固均不含括所有第三方產品及服務。
然而,若適用之軟體授權契約明定,聯想可能為聯想軟體提供保固。第三方製造商、供應商、服務供應商或出版商可能自行提供其保固予您。
5.所有權及遺失風險
5.1 聯想將於硬體產品交付予聯想指定之運送人時轉讓硬體產品所有權予您。聯想不轉讓軟體產品之所有權。
5.2 聯想將於硬體產品交付予聯想指定之運送人運送予您前,承擔遺失或損壞之風險。其後,該風險由您承擔。硬體產品將由聯想為您安排及提供之保險加以保障,保障期間直到交付予您時。
6.運送
一旦您或您指定收受產品之人簽署產品收據(或於您或您之指定收受人無法簽署收據時,聯想得接受以公司印鑑或其他合法授權之印鑑(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員)簽收之收據),即視為您已收到產品。
7.一般條款
- 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若因元件或零件之可取得性或聯想對產品之持續更新及修改政策,聯想得毋庸進行通知即變更硬體產品之元件或零件,惟該元件或零件須提供同等或較優越之性能。該等變更將不會對您產生額外費用,亦不會影響硬體產品之聯想有限保固。您同意聯想的政策可能造成運送予您之產品規格與訂購之產品規格有所差異。
- 產品及/或服務僅提供予終端客戶,且不得自台灣出口。
- 您與聯想於本契約下同意,所有交換之資訊屬非機密性質。若您或聯想須交換機密資訊,將依據已簽署之保密契約下進行。
- 您同意聯想、聯想之關係公司及相關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運送及倉儲系統業者)蒐集、處理、保存及使用關於您的交易及聯絡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號碼、地址及電郵,俾利依聯想網站上之隱私政策及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並完成您的交易。聯想亦得聯繫您,以通知您有關產品之回收、安全性議題或服務活動。於當地法律許可範圍內,聯想亦得使用此等資訊以調查您對聯想產品或服務之滿意度,或提供其他產品及服務之資訊予您。然而,您可於任何時間拒絕收受往後來自聯想之任何溝通。您同意,為達到前述目的,聯想得1)移轉您的資訊至任何我們有營運之國家;2)提供您的資訊予代表聯想之企業;或3)依法律規定揭露之。您的個人資料(如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之定義)可能儲存在設置於中國大陸之聯想SAP系統內。一旦您同意本契約條款,即視為同意聯想網站上之[聯想個資法通知及同意書]。
- 本契約任何部分,均不影響消費者依法可享有而不得以契約拋棄或限制之法定權利。
- 您及聯想(包括聯想之分包商、供應商或軟體開發商)對於以下任何事件均不負責,不論是否已被告知其發生之可能性,亦不論其係基於契約、侵權(包括過失)或其他原因所導致者:1)第三方損害求償;2)資料之遺失或損害;或 3)特別、附帶或間接性損害,或任何形式之經濟衍生性損害;及4)利潤、業務、收入、商譽或預期存款之損失。
- 可能發生因為聯想違約或其他責任,而致使您有權向聯想請求損害賠償之情形。於各該情況下,不論您係基於何種基礎(包括重大違約、過失、不實陳述或其他契約或侵權索賠)向聯想求償,除非法律明定不得以契約約定拋棄或限制,否則聯想僅承擔下述責任:1)人身傷害(包括死亡)及不動產和有形動產之損害;及2)任何其他實際發生之直接損害之金額,並以您所支付之求償產品或服務金額為上限。本限制亦適用任何聯想之分包商、供應商及程式開發商,且為聯想及其分包商、供應者及程式開發者共同承擔金額之上限。
- 依據第7(f)款及第7(g)款,倘第三方宣稱聯想根據本契約所提供之產品侵害該第三方之專利權或著作權,聯想將負責您對該索賠之抗辯事宜,並承擔所有成本、損害及法院最終裁定之律師費用,惟您須:1)立即以書面通知聯想該索賠;2)允許聯想主導,並與聯想合作抗辯及任何和解協調相關事宜。倘該索賠要求已被提出或可能被提出,您同意由聯想安排您繼續使用產品、修改產品,或以至少具備同等功能之產品替換之。若聯想決定此等選項均無法合理為之,您同意於聯想書面通知時,退還產品予聯想。聯想將退還您就該產品所支付之金額。基於下述所提出之任何索賠,聯想概不負責:1)任何由您提供而已併入或與產品結合之物件;2)您對產品進行之修改;或 3)聯想按照您之規格或要求所生產之CTO產品。
- 本契約係同時以英文及中文作成。若英文及中文版本有所歧異,應以英文版本為準。